原标题:中旗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1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6,950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6,992,400股减少至476,585,45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476,992,400元变更为人民币476,585,450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继续依法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58375015
联系邮箱:info@flagchem.com
3、其他事项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19日召开了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4月2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鉴于11名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股权激励对象的要求,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上述离职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06,950股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处理,激励对象在绩效考核年度内因考核合格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可继续保留。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76,992,400股减少至476,585,450股,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476,992,400元变更为人民币476,585,450元。
二、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同时公司将继续依法实施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和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地址:江苏南京玄武区苏园路6号2栋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5-58375015
联系邮箱:info@flagchem.com
3、其他事项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信函发出后请与公司联系人电话确认;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